
近日,隨著新一輪新冠疫情的爆發,重點人群第一時間有序接種了疫苗,并且疫苗很快將實現全員接種。在這種情況下,港口開始將“接種疫苗”作為港口作業和登輪的標配要求。 近日,連云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口岸防控組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登輪作業人員梯口管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規定,隨著新冠疫苗接種工作有序開展,涉及口岸的重點人群均已陸續完成疫苗接種工作,近期,港口集團已對集團內部從事國際航行船舶登船作業人員、梯口管理人員、進口冷鏈集裝箱作業人員要求不接種疫苗者不得從事上述三種作業。 為進一步做好登輪作業人員梯口管控工作,堵塞防控漏洞,對登輪作業人員提出必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的要求。 具體要求如下: ●設立過渡期。時間為2021 年1 月12 日至2021 年2 月18日,過渡期內暫不要求港口集團以外的登輪作業人員提供疫苗接種證明。 ●過渡期后,即自2021 年2 月19日起,口岸所在地衛健部門在進行登輪人員審批時,必須審核登輪人員健康碼和疫苗接種證明,梯口管控人員在對登輪人員檢查時必須檢查登輪人員健康碼和疫苗接種證明。 ●請各查驗單位向管理服務對象做好宣傳工作,要求他們配合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各屬地口岸防控機構要督促本轄區內相關企業做好疫苗接種工作。 而此前,廣州南沙港也發布通知采取了類似的措施,規定?康膰H船舶,以及香港和澳門航線的船舶,欲實施登船作業的,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在清單上注冊 ●已經接種了COVID-19疫苗 ●接受過港口經營者的防疫措施培訓 列出的人員中,包括驗船師,只有已經接受過COVID-19疫苗接種,并已接受港口經營者的防疫措施培訓,才能被允許登船進行任何操作。并且有業界人士表示,盡管這一公告來自廣州市南沙區,但大多數廣州及其附近的港口正在采取類似的防疫措施。 可以看出,接種新冠疫苗,正在趨向于成為港口對港口作業及登輪的標配要求。 (來源:港口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