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客戶:
自去年9月21日國家出臺載貨汽車裝載新標準以來,各部委一直在加強查處各種超載行為。廣東各執法部門,更是明確從4月20日開始,聯合行動,嚴厲執行一超四罰處罰標準,為了避免各位客戶遭受因超重而帶來的處罰,現特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謂的一超四罰是指:對超限運輸車輛的承運人、裝載企業、貨運企業、駕駛員實行“一超四罰”制度。
其中:1、對駕駛員的處罰主要在路面檢查中
由公安部門實施,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另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對駕駛人進行扣分處理。
2、對運輸企業、承運人的處罰,由車籍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依據是《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
3、對貨運場所經營者的處罰,有違法行為發生地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二條違規定:反本條例的規定,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以及超載車輛、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道路運輸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4、對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違法行為人的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實施,依據是《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 違反本規定,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0000元以下罰款。
二:我們的車能拉多少?
我司主要有以下兩種車輛,第一種是四軸車,新規限定車貨總重要限制在36噸以下,車自重一般是10噸左右,集裝箱大柜柜重一般是3.8噸,小柜柜重一般是兩噸,如此換算的話,40尺大柜最多能裝貨22噸左右,小柜可以多裝2噸,最多24噸左右。另一種是5軸車,按新規,車貨總重不能超過43噸,此類車車身自重13-14T噸,如此換算的話,此類車能裝貨大柜25-26噸左右,小柜27-28噸左右。
三:注意事項:
1:請各位客戶一定要精確掌握貨物重量,凡貨重超過20噸的柜子,在下派車單的同時,請將準確貨物重量注明在其中,我司將根據貨重來安排相應的車輛。
2:因我司主要為四橋車輛,五橋車輛的數量有限,如果貨重超過四橋車載重上限的(大柜22噸,小柜24噸),請務必提前下單,若下單時我司五橋車不能滿足貴客的到處裝貨時間要求的話,我司只能順延,還請貴客予以諒解。(五軸車不接受預留,以拿到S/O和派車單為準,先到者優先安排)
3:因貴客失誤造成貨物超載被查而帶來的處罰,貴客不但要承擔自身應負擔的處罰,還須承擔由此帶來的其他三方的所承受的處罰。
4:廣東省內現在限行嚴重,請貴客知悉裝貨地址的限行情況,若因裝貨地限行而帶來的處罰,貴客須承擔處罰的罰金和司機駕照扣分的罰金(一般3-5百元1分,限行一般是扣三分)
當下時局比較艱難,又值政策大變之時,為了感謝各位貴客一直以來對我司的支持,我司將極力配合好各位貴客的要求,做到服務為上,客戶滿意為準,大家共克時艱,努力發展。但因政策因素而帶來的不便,也敬請各位貴客予以理解和支持,相信我們熟悉掌握政策之后,一定會應對自如,逆勢而上。謝謝各位貴客對我們的關心支持,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