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浙江省將全面實施貨運受理環節實名制和查驗制度。屆時,托運貨物時如果托運人不提供合法身份證件,其貨物托運將被拒收!
根據要求道路貨運經營者(包括零擔運輸企業、整車運輸企業和貨運代理等相關業務經營者)應制定道路貨物運輸托運信息登記和查驗制度,落實托運信息登記和查驗的責任人,明確貨物托運人身份查驗及實名登記、托運物品查驗及登記相關操作要求以及崗位職責,并張貼上墻,完成對從業人員的培訓。
省運管局貨運處相關人士表示:“實名制秉承‘誰收貨、誰登記’原則,道路貨運經營者要對托運貨物進行查驗。發現可疑物品,要開封驗視,對發現違禁物品的要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此外,省局還下發了推薦使用的標準化臺帳。
道路貨運經營者要將托運單位、托運人、托運貨物品名、數量等信息進行登記,推廣電子臺賬,鼓勵經營者使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手機APP)進行登記,并按要求向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報送信息。”管理部門會對安全查驗制度和信息登記制度落實不到位的經營者,依法予以處罰。
據悉,此舉是為確保道路運輸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關于加強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全省要求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須在6月底前做好落實貨物托運受理環節實名制及查驗制度的前期工作,確保7月1日起我省全面實施貨運受理環節實名制和查驗制度。本月下旬,全省將召開貨運實名制管理培訓班。
除了零擔散貨運輸外,我省635家危險品運輸企業、12700輛危險品車輛已早在去年全面實現100%實名制登記及查驗制度,及電子運單化管理。接下來,全省將以24萬家普貨運輸企業為重點,督促各貨運站場經營者加強源頭管理。
來看看全省各地運管部門在落實貨運實名制工作的進度:
杭州、湖州:日前專門下發告知書要求企業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