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禁毒條例》從3月份起正式實施,其中,對寄遞物品采取實名登記、驗視安檢進行了著重強調。15日,記者從禪城警方獲悉,警方日前已聯合郵政、消防等有關部門強化監管,集中開展檢查和普法宣傳教育。據悉,未嚴格執行制度導致承運、收寄毒品的,對物流行業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
3月14日,江灣派出所的會議室聚集了轄區10余家的物流企業負責人,民警指出存在問題隱患,并根據條例進行普法教育。“暗訪發現,部分上門收件存在漏洞,沒有按規定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針對物流寄遞實名制一項,江灣派出所民警在3月1日后組織暗訪,抽查8家物流公司中,有2家上門收件時只口頭詢問包裹情況,填寫發件人信息時并未核對身份信息,環節存在安全漏洞。另外,石灣派出所聯合郵政、消防等部門突擊檢查了江灣轄區2家物流中轉站,抽查運單時,發現有如“張子”、“李姐”、“黃總”等名字,經現場了解,有關寄件人未按規定如實填寫托運單、寄遞運單,檢查組當場責令整改。
警方表示,物流寄遞行業是毒品管制的重點行業。條例規定托運人、寄件人應當出具真實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托運單、寄遞運單;物流、郵政、快遞企業應當健全并嚴格執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配備安全檢查設備,對托運或者寄遞物品進行驗視和安全檢查,認真核對、登記和保存托運單、寄遞運單信息。當收到非信件物品時,應當當場逐件驗視內件,如托運人、寄件人拒絕按規定出具有效身份證、不如實填寫托運單、寄遞運單或者拒絕驗視的,不予以承運、收寄。
警方表示,排查整治將常態化進行,如物流企業未嚴格執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導致承運毒品的,公安機關將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而且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可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