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郵政局的要求,從11月1日起,實行快遞實名制。不過,大半個月過去了,記者走訪鶴山的快遞市場發現,實名制落到實處仍有困難,大多數快遞公司并沒有核實寄件人的真實姓名,記者則用“楊生”姓名成功寄件。有快遞公司負責人表示,實名制“落地”有難度,也有市民表示擔心實行實名制后個人信息被泄露。
記者體驗
用化名成功寄出快遞
根據國家郵政局的要求,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
昨天記者帶著兩個包裹前往兩家快遞公司,兩只包裹分別裝著煙和一部手機,都已自己包裝封好。
記者首先來到某快遞的新業路網點,將裝著煙的包裹遞給前臺的業務員,她當場表示要拆封驗視。記者解釋,里面就只有一條煙,不用開封了吧。前臺業務員依然堅持要求拆封,說公司有規定,一定要驗視,驗完會重新包裝好。最終業務員在檢查完畢后,重新包裝好,并給了記者一張快遞單,讓記者自己填寫,但并沒有要求核實身份,于是記者填寫了化名“楊生”,業務員對此并沒有留意,于是記者成功將快件寄出。
隨后,記者帶著裝有手機的包裹來到另一家快遞公司,同樣被要求拆封驗視,但驗視后快遞小哥并沒有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等證件核實信息,也沒有問記者的名字,記者同樣以“楊生”這一化名成功將快件寄出。
通過記者親身體驗,快遞公司對開封驗視這一點都做得非常好,但對于實名制并沒有要求。
業內人士
實名制“落地”有難處
根據國家郵政局的要求,快遞攬收人員在收寄時對寄件人的身份信息核實,不僅限于二代身份證,護照、軍官證、駕駛證等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的有效身份證件,均可在交寄物品時出示使用。快遞員只是核實寄件人的身份信息、電話號碼等,并非是查驗。除必要的交寄信息,如交寄人姓名、電話等,郵政管理部門并不要求寄遞企業將涉及用戶隱私的信息填寫在快遞運單上。而且,目前的實名制只是在收寄環節,針對寄件人的實名收寄,還不包括投遞環節對收件人實行實名投遞。
但對于實名制如何“落地”,鶴山多家快遞企業負責人表示,心里沒底,盡管實名制的實行能使快件寄遞更安全,但也會增加一些工作流程,甚至遭遇用戶不配合。
一名不愿具名的快遞業人士表示:“你這一家快遞公司不收,有的是快遞公司收,尤其是業務量不多生存困難的小快遞公司,只要沒有危險品就收。”
從業6年的快遞小哥楊建平表示,他平均每天要做100多單,如果每一單都要核對身份,打開驗貨,每天起碼要少接20單,或者多干兩個小時,“人工核對的話太費時間,而且有些長期客戶,貨品都是固定的,有沒有必要重復查驗身份呢?”
也有一位快遞小哥譚杰文告訴記者,公司倒是說了要實行實名制,但一般情況下,對于熟人的查驗“基本靠臉”,查身份既麻煩也容易讓客戶不高興,只要看起來寄送物品沒有明顯的安全隱患,基本不會再過多追問。
一位快遞公司負責人表示,實施快遞實名制的最終目的,在于保障快遞的安全性,讓不法分子和違禁物品無縫可鉆。而正是由于涉及隱私權,造成這一制度的實施存在困難。現在國家郵政局要求實行快遞實名制,期待會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以及隱私泄密的追究機制,否則該制度落到實處有很大難度。
記者調查
市民擔心會泄露隱私
對快遞實名制,大家怎么看?昨天,記者在朋友圈小范圍進行了一次調查,剛好40人。其中,選擇“無所謂”的有8人,選擇“出于安全考慮,贊成”的有10人,選擇“不贊成,擔心泄露個人隱私”的則有22人。
對于實名制,反對聲不在少數,張先生就是其中一個。他是個淘寶達人,每天都幾乎有快件收,多個快遞公司的收件員對他都非常熟悉了,有些甚至成了好朋友,他每個月的包裹量在50件左右,大約有一兩成是需要退貨或者換貨。“平時網購都特別注意,不會用實名。收包裹時都會把外包裝盒上面的信息撕掉,寄快遞時,我用的都是英文的淘寶賬號,以免被別有居心的人用于詐騙。”
“我們經常遇到生完孩子就被推銷母嬰產品、買完汽車就被推銷汽車坐墊的事情,而快遞開箱檢查、實名制驗證后,更會直接暴露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另一網購達人易美華表示,很擔心以后的“精準營銷”會對自己的生活造成困擾,另外,如果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威脅到人身安全。
但李小姐投的是贊成票。她表示,“現在,每天要收寄很多包裹,這些包裹里到底裝的是什么誰知道。如果有人惡作劇,送一個惡意包裹來,都不能追究責任。如果實行實名制,起碼我們收包裹的時候能安心了。”
接受調查的市民均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快遞企業的培訓、監管,加強制度建設和行業自律。
律師說法
快遞實名制沒有必要
記者查詢到,快遞實名制在國外推行較普遍。根據美國法律,快遞單上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這些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其他與包裹投遞相關的重要信息。網點覆蓋2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知名快遞公司中外運敦豪(dhl)在取件操作流程中則規定,如發件人是私人客戶,應隨貨附上個人的身份證、居留證或護照的復印件。
昨天,記者采訪了皓朗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寶強。他拋出的個人觀點是:快遞實名制沒有必要。他說,首先,公民寄送快遞是公民委托快遞企業將物品或信件交給收件人的委托合同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平等的法律關系。收件員是否有權查驗公民身份證,從目前法律規定來看,尚找不到依據;其次,目前快遞企業良莠不齊,一旦實行實名制,快遞企業將掌握大量的公民個人身份信息。如果快遞企業泄露部分信息,將嚴重侵害到公民的個人隱私;再次,快遞實名制如果是為了保護公共安全,可以要求快遞企業在接收物品時進行拆封查驗,無需進行身份信息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