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我省決定自11月1日起,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19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高速公路。 據悉,對于19時前已經駛入高速公路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就近選擇收費站駛離高速公路。遇有惡劣天氣或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時,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山東省高速公路。違反限行規定的,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對駕駛人處2000元罰款,對相關運輸企業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采訪發現,在我市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立交橋、服務區以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較多的路段,增設“危險物品運輸車輛19時至6時嚴禁通行”、“惡劣天氣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嚴禁通行”等限行內容的標志標牌,并通過電子顯示屏等設施不間斷發布限行提示。 |